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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未取证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2023-01-12 17:31

根据证件办理有关要求,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领取已办妥的证件,我馆领侨处将进行相应处理,不再另行公告。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馆

咨询电话:092-752-0085

咨询邮箱:fukuoka@csm.mfa.gov.cn

中国驻福冈总领馆领侨处

2023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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