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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日中国公民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
2010-07-22 22:44

  一、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的处理。

  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合法居留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认证等事宜的服务。

  二、领事保护的范围

  根据中国国家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三、领事官员能为您做什么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求时,您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1、 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民事、刑事),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指导;必要时可根据您的要求推荐当地律师、司法书士、行政书士、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

  2、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3、 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可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4、 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5、 如您的亲属失踪或久无音讯,可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寻找。您须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相貌特征等身份信息及在日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及您与被寻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及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经核实身份后,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四、领事官员不能为您做什么

  1、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2、不能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不能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3、不能参与仲裁或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4、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所涉及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5、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6、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

  (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7、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五、侨民登记

  为方便联系,在日本具有半年或半年以上在留资格的中国公民,应携带护照、照片(2张3×4cm)、外国人登录证亲自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的中国使、领馆,进行侨民登记。侨民登记系自愿,其登记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

  六、中国公民在寻求领事保护时应注意:

  1、您所提供的相关情况必须是真实、详细的。

  2、您不能干扰使、领馆的正常办公,应尊重办案的外交、领事官员。

  3、 您应交纳相关费用,如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等。

  4、您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不能或拒绝承担上述义务,领事官员将可能无法协助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而且您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大使馆联系方式

  使馆领事部

  地址:〒106-0046東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电话:03-3403-3064(领侨保护)

  03-3403-3065(护照签证及公证认证人工咨询)

  03-3403-0935/03-3403-0995(24小时语音服务)

  传真:03-3403-5447

  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jp/

  使馆商务处

  地址:〒106-0046東京都港区南麻布5-8-16

  电话:03-3440-2011 传真:03-3446-8242

  网址:http://jp.mofcom.gov.cn/

  使馆教育处

  地址:〒135-0023東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电话:03-3643-0305 传真:03-3643-0296

  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xsjl/

  使馆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jp/

  ■各总领事馆联系方式

  驻大阪总领馆

  地址:〒550-0004大阪府大阪市西区靱本町3-9-2

  电话:06-6445-9481

  传真:06-6445-9475

  网址:http://osaka.china-consulate.org/chn/

  驻福冈总领馆

  地址:〒810-0065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浜1-3-3

  电话:092-713-1121

  传真:092-781-8906

  网址:http://www.chn-consulate-fukuoka.or.jp/chn/

  驻札幌总领馆

  地址:〒064-0913札幌市中央区南十三条西23-5-1

  电话:011-563-5563手机:090-5076-6279

  传真:011-563-1818

  网址:http://www.chn-consulate-sapporo.or.jp/chn/

  驻长崎总领馆

  地址:〒852-8114长崎县长崎市桥口町10-35

  电话:095-849-3311 传真:095-849-3312

  网址:http://nagasaki.china-consulate.org/chn/

  驻名古屋总领馆

  地址:〒461-0005爱知县名古屋市东区东樱2-8-37

  电话:052-932-1098 传真:052-932-1169

  网址:http://nagoya.china-consulate.org/chn/

  驻新潟总领馆

  地址:〒950-0078新潟县新潟市中央区万代岛5-1万代岛大厦20F

  电话:025-248-8686 传真:025-248-8687

  网址:http://niigata.china-consulate.org/chn/

  

  ■中国驻日本使领馆领区划分

  驻日本大使馆

  東京都、神奈川県、千葉県、埼玉県、長野県、山梨県、静岡県、群馬県、栃木県、茨城県、宮城県、

  驻大阪总领馆

  大阪府、京都府、兵庫県、奈良県、和歌山県、滋賀県、愛媛県、高知県、徳島県、香川県、広島県、島根県、岡山県、鳥取県

  驻福冈总领馆

  福岡県、佐賀県、大分県、熊本県、鹿児島県、宮崎県、沖縄県、山口県

  驻札幌总领馆

  北海道、青森県、秋田県、岩手県

  驻长崎总领馆

  長崎県

  驻名古屋总领馆

  愛知県、岐阜県、福井県、富山県、石川県、三重県

  驻新潟总领馆

  新潟県、山形県、福島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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