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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登记查档证明须知
2025-06-27 16:19

在我馆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如需在国内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可亲自或委托他人(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时间及承办使领馆,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向我馆申办婚姻档案查档证明,请申请人发邮件至我馆邮箱fukuoka@csm.mfa.gov.cn(请标注题目、说明具体情况和联系方式)提前预约。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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