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领事官员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后,认为申请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通常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如需急用,申请人可选择加急办理,但在基本费用之外需另交加急费。使馆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注:1、申请办理公证类业务,只收取正本加急、特急费,不收取副本加急、特急费。 2、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3、请及时领取公证书。逾期半年未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时限 | 类别 | 收 费 标 准(单位:日元) | 正本 | 副本 | 普通 (第4个工作日取证) | 民事 | 3000 | 1000/份 | 商事 | 5000 | 1000/份 | 加急 (第3个工作日取证) | 民事 | 6000 | 1000/份 | 商事 | 8000 | 1000/份 | 特急 (第2个工作日取证) | 民事 | 7000 | 1000/份 | 商事 | 9000 | 1000/份 |
|